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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華語文教學稿約

台灣華語文教學

Teaching Chi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

稿約

一、本刊為「台灣華語文教學學會」之會刊,為定期出版之學理及實務兼具之刊物,刊載與華語文教學相關之學理及一般性文章,一年暫定兩期,若稿件豐富則增為一年四期,歡迎海內外華語教學界之各方人士踴躍賜稿。

二、本刊徵稿之內容包括 1. 對外華語教學之學理探討與論述,包括漢語語音學、華語教學法、語言習得與認知等領域; 2. 華語教師之實務經驗; 3. 外籍學生在台灣學華語之現身說法 (中外文不拘) 4. 各地在華語文教學之相關事務及其發展過程之探討與介紹; 5. 我國各華語教學機構之動態介紹等等。

三、來文字數不拘,中英文皆可,請以電腦打字。規格:MS Word檔案或純文字檔案,正體中文(big-5)、新細明體、12號字;英文之字型為Times New Roman

四、若為學術性之論文,其文稿格式請參照APAMLA格式撰寫。請附中、英文標題、作者姓名、職稱、摘要 (以不超過五百字為原則) 及關鍵詞。

五、每篇來稿均經至少兩位學者專家評審,審查通過後始予刊登。來稿無論採用與否,審查後,皆即行通知。

六、著作獲得刊登之作者,本刊將致贈當期刊物兩份,不另奉酬。

七、本刊全年徵稿,本期定於九十七年六月出版。

八、請勿一稿兩投,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益或有剽竊情形之作品請勿投送,否則一切文責自負。

九、來稿請寄paper-c2@ntnu.edu.tw,信件主旨註明「台灣華語文教學稿件」。並附上作者姓名及聯絡方式。

 

台灣華語文教學學會 啟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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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smine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